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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28 】

一、关于闽南师范大学

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现有1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19个硕士点2个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可参与我校“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3+1双学位暨本硕连读项目等,获得我校与美国、澳大利亚合作高校双学位。

二、报名资格

拥护祖国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青年学生。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四、报名材料

(一)《闽南师范大学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表》。(详见附表)

闽南师范大学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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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明和台胞证。

(三)高中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原件,请注明学籍号和台胞证或身份证号。

(四)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选送)。

(五)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

备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在每份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注明日期。以上材料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OEC2598865@mnnu.edu.cn,所有电子档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招生专业

六、考试形式

网上远程或到校,含笔试、面试。

七、考试日程安排

预计2024年6月上旬(具体视学校整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成绩和录取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二)我校拟于8月寄发《入学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九、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十、入学与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四)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五)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

十一、其他

(一)台湾地区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闽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闽南师范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2

学校全称:闽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联系电话:86-596-2598865(兼传真)

网址:http://oes.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