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盖教务处章:
提交中英文材料给海外教育学院老师审核,由海院盖章,向教务处证明材料已审核无误。
2.需要盖校章:
从所在学院办公室拿《闽南师大印章使用申请表》,请院领导签字,学院办公室盖学院章
提交中英文材料给海院老师审核,由海院老师在《闽南师大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已审核无误,并盖海院章。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96-2598865